南京要债公司:抵押优先受偿范围是什么?
抵押优先受偿范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。
若合同明确规定,就按此确定范围。
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、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。
主债权是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原本债权;
利息分法定和约定两种;
违约金是违约方需支付的款项;
损害赔偿金是对债权人损失的赔偿;
实现抵押权费用如评估、拍卖费等。
案情回顾:
小何向小李借款50万元,双方签订借款合同。同时,小何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为该笔借款向小李设定抵押,并签订了抵押合同,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抵押优先受偿范围。借款到期后,小何未能按时还款,小李欲行使抵押权。小何认为抵押优先受偿范围仅为50万元本金,而小李则认为还应包括利息、违约金等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法律规定,抵押优先受偿范围由当事人约定;无约定时,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。在本案中,抵押合同未明确约定担保范围,应按法定范围确定。
2、主债权为小何向小李借款的50万元本金,是基于借款合同这一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原本债权。小李要求的利息、违约金等,若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情形,也应包含在抵押优先受偿范围内。所以,小李的主张有法律依据。
老城区位于洛阳市城市区中东部和北部,是洛阳最早的建成区,是洛阳市六大主城区之一,也是全市的经济、文化、商贸中心。老城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,含32个社区居委会、11个行政村,总面积56.7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4.7平方公里;总人口18.5万人(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),城区人口14万,占全市人口2.5%。域内地形西北高、东南低,地形复杂,气候多样。人力资源、旅游资源丰富,第三产业比较发达,工业经济相对不足,属典型的生活消费区和现代商贸区。老城建城史可追溯至公元前1042年的西周时期。北宋始设河南府城,金设“金昌府”。1948年洛阳解放前,老城的城区基本保留了公元1217年金在洛阳设“金昌府”时的建筑格局,“老城”之名由此而来。1989年~1993年,政府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为43个委(局、办公室),辖6个街道办事处。后经过1994年、1997年两次调整和机构改革,区政府机关变为17个职能部门、3个内设机构。老城公安分局、老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市垂直领导,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。2000年7月市区划调整后,原郊区的邙山镇和洛北乡4个行政村划归老城区管辖,老城区并成立洛浦办事处和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农业办公室)。截至2000年12月,老城区实行了城市区管理乡镇的组织体系。